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公司住所地。 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通知中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明确的其他地点。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
1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场会
便于股东参加。公司还应当向股 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
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加。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的,视为出席。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除以上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未发生变化。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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