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股票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0-046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24 转股简称:核建转股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9.87元
●修正后转股价格:9.82元
●核建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年6月30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或“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发行了299,62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核建转债,转债代码:113024),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核建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019年9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19年12月4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11号),原则同意中国核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国核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同意向39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82.03万股限制性股票。在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有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放弃数量共计37.61万股。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82.03万股调整为2544.42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根据规定,上述股份变动完成后,核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3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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