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尽职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核查和问询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下属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优嘉植保四期项目的事项:
优嘉植保四期项目是中化现代植保产业园示范项目的组成部分。在优嘉植保前三期项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评估、论证,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优嘉植保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及技术储备,特别是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实施后在供应稳定性、品种系列化、竞争力等方面形成的优势,确定新建优嘉植保四期项目。该项目对中化国际优化产品结构,聚焦精细化工产业的发展和布局,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并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优势,增强企业盈利以及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产业价值与战略价值重大。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及对上述事项的审阅,我们认为下属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优嘉植保四期项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本页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尽职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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