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访谈、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2019年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对所议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结构调整的议案》
(二)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6、《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四)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七)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八)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在2019年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募投项目用途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无提交监事会审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等事项。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