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4 月 23 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安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润安科技”)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事项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授信额度有
效期 1 年,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 2
年,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润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8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06 月 10 日止。
7、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
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8、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提供的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
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在保
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
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
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9、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912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4%。本次担保后,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71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可用担保额度为 1,200 万元。前述对外
担保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安科技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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