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

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马镇鑫先生签署《顾问聘请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

高级顾问,为企业管理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

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周 霞                  蔡友杰              梁   晓




                                            2020 年 6 月 2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明精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