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一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9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及《福达股份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达股份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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