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一路300号)
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二零二零年四月
8-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6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地纬”、“发行人”、“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落实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完成了《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以下简称“落实函回复”或“本回复”),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加粗或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8-1-2
目录
问题1. ....................................................... 4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4
二、中介机构核查.......................................... 8问题2 ........................................................ 8
一、发行人说明............................................ 8
二、中介机构核查......................................... 12问题3 ....................................................... 13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13
二、中介机构核查......................................... 15
8-1-3
问题1.
请发行人有针对性地补充披露其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以及其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的可实现性。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请发行人有针对性地补充披露其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
公司在招股书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竞争状况”之“(四)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充分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形成了 4大类核心技术,包括智能软件开发类技术、数据智能类技术、协同管控类技术和可信传递类技术,并以此为核心形成了公司的DevOps平台,平台定位于互联网时代的智能软件工厂,在已有智能企业级框架基础上,将业界主流关键技术及公司核心技术封装进平台,大幅提高了软件开发工作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了研发及运维的效率。2019 年该平台在山东电子学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过程中,被业内权威专家认定为“该产品设计理念新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综合性能优良,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应用效果及优势在各业务领域均有体现。在人社、医保信息化领域,公司建设的衢州社保、医保项目和绍兴医保项目已经在阿里云部署运行,其中浙江衢州项目是实现全国第一家社保、医保结算系统上云的案例;公司SmartHS人社信息化产品获得AAAI2018大会创新应用奖。在其他政务信息化领域,公司一体化政务服务产品在济南市高新区上线后,颁发了山东省第一张区块链上的数字营业执照,将企业开办办结时限压缩到最短47分钟,应用案例入选工信部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在用电信息化领域,公司“智能用电管理平台(PIDS)”获得了AAAI2020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奖。
8-1-4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86项,其中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软件著作权82项。
(2)人才优势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形成了稳定、专业、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行业前沿技术有深刻理解和掌握的高水平研究人才,具有丰富开发、实施经验的开发和服务团队。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9人,其中
7人具有博士学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人,泉城特聘专家2人,济南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1人。
(3)行业资质及经验优势
政务、医保医疗、用电信息化领域均具有专业性突出、业务面广泛、涵盖人群众多等特点,对产品性能、建设实施水平、服务保障资质等有着极高的要求。在人社领域,公司拥有人社部信息系统建设前台技术支持商全部资质,已承担上百项大中型人社信息化项目建设,产品推广应用到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在医保领域,公司具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信息系统前台技术支持商”资质,公司业务覆盖 6 万多家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仅在山东省覆盖 80%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有效保障118亿人次年医疗服务结算量;在用电领域,公司于2013年成功建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山东省级集中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目前,公司用电信息化相关产品应用在山东、重庆、陕西、江西等省份的各级电力企业,产品管理全国1/8的用电量产生的信息。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经验,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经验优势。
(4)持续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机制,以三级科创研发体系为核心,持续地进行核心技术的跟踪、探索、研究、创新、攻关、落地和产业化,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实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14%。公司先后通过了CMMI5、ITSS2等多项软件行业认
8-1-5
证,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
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认定。
2、竞争劣势
(1)业务地域集中度高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全国业务,已成功将业务拓展至安徽、广东、浙江等地,但公司业务收入仍然主要集中于山东地区。公司业务地域集中度高增加了公司经营的风险。
(2)业务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较为迅速,但是相比行业内大型软件公司,公司资本实力、业务规模仍偏小。例如,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4.06亿元和4.89亿元,而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如国电南瑞324.24亿元、东软集团83.66亿元、万达信息21.25亿元、朗新科技29.68亿元、久远银海10.16亿元、易联众9.49亿元,因此,在山东省外区域的业务竞争中公司处于相对弱势。公司将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机会,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的可实现性
公司在招股书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四、未来发展与规划”之“(二)报告期内的战略落地举措和效果”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3、公司市场发展战略
(1)巩固公司在山东省市场的既有优势,实现人社、用电等领域优势产品收入的持续增长。
(2)强化山东省市场的“新产品孵化器”功能。公司将加大政务、医保医疗领域新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这新产品收入规模达到甚至超过传统优势产品的收入规模,并形成新一代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
8-1-6
报告期内,公司在山东省内重点推广的新业务以政务信息化产品(除人社、医保业务外)、医疗支付结算产品以及大数据服务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政务信息化产品(除人社、医保业务外)收入从2017年的808.80万元增至2019年的4,521.15万元,医疗支付结算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1,288.00万元增至2019年的2,919.55万元,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2,313.45万元增至2019年的4,403.81万元,初步实现了公司以新产品作为省内业务增长点的目标。
(3)以人社、用电等领域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参与全国市场竞争。公司力争三年内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点的突破,并在部分省级区域实现面的覆盖,同时完成营销网点的全国布局,最终达到省外市场收入超过山东省内收入。
2017年以来,公司新开拓了深圳、衢州、绍兴、渭南、襄阳等地市级市场,实现了公司业务在广东、浙江、陕西、湖北等省份的点的突破,为业务进一步由点扩展到面打下了基础;公司通过中标安徽省人社“省集中”系统总集成及职工社保系统建设项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吉林省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系统建设和升级项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和运维项目、国网宁夏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2020年用电信息才行系统适用性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了在安徽、江苏、吉林、宁夏、甘肃等省级业务的突破,初步实现了公司在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的面的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省外业务收入由2017年的6,314.78万元增至2019年的9,986.78万元,初步实现了公司以优势产品引领省外业务增长的战略目标。
(4)加强全国营销团队建设。未来公司将着力建设一支面向全国的市场营销队伍,建立能够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体系和配套的管理体系,加强区域合作伙伴渠道建设,为实现公司市场战略的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公司设立了北京地纬赛博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地纬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两个省外子公司,在河南、青海、武汉、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十二个分公司,在浙江、重庆、江西等16个省、市建立了技术服团队,目前公司省外营销及技术服务团队业务范围覆盖广东、重庆、浙江、安徽、江苏、甘肃、青海、河北、河南、宁夏、新疆、辽宁、四川、陕西、山西、贵州等十多个个省、市、自治
8-1-7
区。
综上,公司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具备可实现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
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2、查阅公司所在领域行业分析报告以及同行业企业公开资料;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市场发展战略、公司省内外业务发展情况及公司的竞争优势、劣势情况;
4、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合同签署及执行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其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发行人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的具备可实现性。
问题2
就发行人部分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留职停薪、离岗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的安排,请发行人说明:(1)2019年6月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是否已包括了前述安排,前述安排是否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得到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的风险;(2)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完整披露。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2019 年 6 月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是否已包括了前述安排,前述安排是否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
8-1-8
得到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
合规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之“(六)发行人为进一步保持与山东大学之间的独立性所采取的规范措施”中进行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3、留职停薪安排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发行人部分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留职停薪、离岗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的安排,具体过程如下:
(1)根据山东大学2014年4月出具的《山东大学关于为李庆忠等8名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大人字[2014]37号),2017年3月出具的《山东大学关于为王堃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大人字[2017]18号),上述人员办理留职停薪后到发行人专职工作。上述留职停薪系山东大学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中体现的文件精神,在国家政策有关高校人事自主权范围内所作出的人事安排决定,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
(2)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6月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复同意的《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在山东大学的保留管理企业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在脱钩剥离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可选择留在企业或回到学校;选择留在脱钩剥离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学校保留其事业编制身份并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回学校办理退休手续。山大地纬作为保留管理企业,根据改革方案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将维持管理体制不变,得到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
(3)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12月25日出具的《关于与在山大地纬公司工作的教师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的决定》(山大人字[2019]120号)及附件,上述人员分别与山东大学签订了《教师离岗协议书》,鉴于山东大学校企改革后上述人员继续留在保留企业山大地纬专职工作,双方对改革前“留职停薪”管理体制再次予以确认。同时结合人员独立性要求,双方从协议层面上有效规范
8-1-9
和保证了发行人人员独立性,一方面,能够有效防范和避免山东大学利用人事
管理关系对留职停薪人员或发行人实施不当干预和影响;另一方面,还能有效
防范留职停薪人员利用其保留的学校事业编制身份为自己或发行人谋求不正当
利益。上述山大人字[2019]120号文件系根据上述山东大学改革方案的获批,在
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安排进行了制度确认,同时为满足发
行人人员独立性的要求,分别与上述人员签订了《教师离岗协议书》,除对改革
前“留职停薪”的安排再次协议明确约定外,重点增加了保障人员独立性的约
定内容。
综上,上述人员在山东大学校企改革前的“留职停薪”安排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改革时“留职停薪”安排作为山东大学本次校企改革方案组成部分一并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审批通过,得到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改革方案实施后山东大学对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安排制定制度并与上述人员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对留职停薪予以确认,符合改革方案并充分提升及保障了发行人人员独立性;上述人员的留职停薪安排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的风险。
(二)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之“(六)发行人为进一步保持与山东大学之间的独立性所采取的规范措施”中进行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已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1)山东大学出具承诺函
山东大学与上述留职停薪人员分别签署《教师离岗协议书》后,为充分保障上述协议得到有效遵守和履行,山东大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项出具了书面
8-1-10
《承诺函》,确认签署协议是尊重实际工作需要、支持发行人上市、规范该部分
教师人事管理、增强和保障发行人人员独立性等而采取的特殊措施,并承诺未
来不再允许其他在校教师离岗到发行人处专职工作。
(2)上述人员向发行人出具承诺函
上述人员中,除因财务总监王堃已在山东大学办理退休外,其他人员已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书面《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办理留职停薪手续;本人依据山东大学发《关于与学校在山大地纬工作的教师签订“教师离岗工作协议书”决定》及其附件,2019年与山东大学签署了《教师离岗工作协议书》(以下简称“离岗协议”)。本人根据上述文件办理留职停薪手续及签署离岗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人离岗期间,如因山东大学撤销、合并、转制等改革或上级相关规定通知本人返岗等后续政策变化原因,导致本人不得在山大地纬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或出现其他保留山东大学事业编制身份与在山大地纬任职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本人承诺维护山大地纬的利益并全职在山大地纬任职,放弃山东大学的事业编制身份。
3、本人保证诚信履行离岗协议和承诺,不得单方解除或违反离岗协议约定,本承诺内容一经作出后不可撤销,如有违反离岗协议或承诺给山大地纬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对发行人作出全额补偿。”
综上,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已采取上述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三)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完整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之“(六)发行人为进一步保持与山东大学之间的独立性所采取的规范措施”中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8-1-11
二、中介机构核查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山东大学出具的《山东大学关于为李庆忠等8名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东大学关于为王堃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东大学关于李庆忠等人办理留职停薪的说明函》,以及《关于与在山大地纬公司工作的教师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的决定》(山大人字[2019]120号)及其附件等相关文件:
2、走访了教育部,通过教育部网站、财政部网站等公开渠道,查阅了国家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讲话,了解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
3、关于相关政策适用及执行等问题咨询了山大产业集团及山东大学人事处;
4、查阅了已获得财政部、教育部的批准的《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
5、查阅留职停薪人员与山东大学签订的《教师离岗工作协议书》;
6、查阅留职停薪人员出具的承诺函。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1)上述人员在山东大学校企改革前的“留职停薪”安排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改革时“留职停薪”安排作为山东大学本次校企改革方案组成部分一并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审批通过,得到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改革方案实施后山东大学对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安排制定制度并与上述人员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对留职停薪予以确认,符合改革方案并充分提升及保障了发行人人员独立性;上述人员的留职停薪安排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的风险;(2)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已采取上述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8-1-12
问题3
请发行人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的情况及相关成本利润是否可以收回的风险评估。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公司已经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 营业收入分析”之“10、公司尚未签合同的已开工项目说明”补充披露签合同已开工项目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签合同的已开工项目的情况
公司面临较为激励的市场竞争,面对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等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公司在判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首先满足客户对项目开展的需求,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维系客户关系。
公司存在部分项目尚未签署合同即开展项目实施的情形,该类项目客户主要为人社、医保等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下属企业,项目涉及民生领域,存在启动及完成时限要求较紧,项目启动时未履行完预算、审批等流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开工后签订合同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类别 开工早于签订合同项目 尚未签订合同的已开工项目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数量 累计发生成本
软件开发 15 3,551.26 10 1,222.22
2019年 运维及技术服务 1 20.00 - -
合计 16 3,571.26 10 1,222.22
软件开发 29 7,709.47 - -
2018年 运维及技术服务 6 443.28 - -
系统集成 1 437.78 - -
合计 36 8,590.52 - -
2017年 软件开发 32 11,903.36 - -
8-1-13
运维及技术服务 9 155.75 - -
系统集成 2 314.80 - -
合计 43 12,373.91 - -
说明:开工早于签订合同项目不包括开工时已经取得中标通知书项目和双方已经完成协商,开始协议文书准备的项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签署合同已开工的10个项目中,累计发生成本主要是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省级集中项目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两个项目的成本,分别为477.80万元和721.37万元,其余八个项目规模均较小。
(2)相关成本、利润可收回的风险评估
公司先开工后签署项目预计成本、利润收回的风险较小,主要原因如下:
1)该类项目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电网下属企业,公司与其具有多年的合作互信关系,且该类客户本身均具有很高的诚信度,因此公司判断该类项目风险较小;
2)报告期内先开工后签订合同的项目95个,除2019年末10个尚未签署合同的项目外,其他均签订了合同,报告期内没有因此而产生项目风险;
针对未签署合同先开工项目,公司通过《经营项目管理流程规范》加强内部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项目在立项时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需要项目业务人员提交书面说明,报公司总裁审批,对于预计投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公司执行委员会集体决策;
2)对于未签署合同即开展实施的项目,实施严格的成本投入预警机制,在执行过程中投入成本超过预算金额或预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是否继续开展该项目由公司执行委员会集体决策;
3)对于未签署合同即开展实施的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业务人员就合同签署、项目资金回收及时与客户沟通,降低公司项目风险。
公司未签署合同先开工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未
8-1-14
来的收入能够弥补已经发生的成本,则按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如果没有可靠
的证据证明未来的收入能够弥补已经发生的成本,则基于谨慎性原则,不确认
收入,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二、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1、对公司管理层及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对于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实施的业务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2、取得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明细表,查看公司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经营项目管理流程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核实报告期内,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最终合同签订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对于最终合同已签订的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实施;
4、核查该类项目成本、收入确认的资料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5、对主要已开工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包括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省级集中项目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项目进行访谈,访谈已开工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发生成本占比98.11%;
6、分析企业对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签署合同先开工项目预计成本、利润收回的风险较小,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申报会计师认为: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8-1-15
(本页无正文,为《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6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长:
李庆忠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7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利民 张明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8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9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一路300号)
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二零二零年四月
8-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6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地纬”、“发行人”、“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落实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完成了《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以下简称“落实函回复”或“本回复”),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加粗或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8-1-2
目录
问题1. ....................................................... 4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4
二、中介机构核查.......................................... 8问题2 ........................................................ 8
一、发行人说明............................................ 8
二、中介机构核查......................................... 12问题3 ....................................................... 13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13
二、中介机构核查......................................... 15
8-1-3
问题1.
请发行人有针对性地补充披露其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以及其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的可实现性。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请发行人有针对性地补充披露其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
公司在招股书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竞争状况”之“(四)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充分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形成了 4大类核心技术,包括智能软件开发类技术、数据智能类技术、协同管控类技术和可信传递类技术,并以此为核心形成了公司的DevOps平台,平台定位于互联网时代的智能软件工厂,在已有智能企业级框架基础上,将业界主流关键技术及公司核心技术封装进平台,大幅提高了软件开发工作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了研发及运维的效率。2019 年该平台在山东电子学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过程中,被业内权威专家认定为“该产品设计理念新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综合性能优良,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应用效果及优势在各业务领域均有体现。在人社、医保信息化领域,公司建设的衢州社保、医保项目和绍兴医保项目已经在阿里云部署运行,其中浙江衢州项目是实现全国第一家社保、医保结算系统上云的案例;公司SmartHS人社信息化产品获得AAAI2018大会创新应用奖。在其他政务信息化领域,公司一体化政务服务产品在济南市高新区上线后,颁发了山东省第一张区块链上的数字营业执照,将企业开办办结时限压缩到最短47分钟,应用案例入选工信部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在用电信息化领域,公司“智能用电管理平台(PIDS)”获得了AAAI2020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奖。
8-1-4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86项,其中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软件著作权82项。
(2)人才优势
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形成了稳定、专业、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行业前沿技术有深刻理解和掌握的高水平研究人才,具有丰富开发、实施经验的开发和服务团队。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9人,其中
7人具有博士学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人,泉城特聘专家2人,济南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1人。
(3)行业资质及经验优势
政务、医保医疗、用电信息化领域均具有专业性突出、业务面广泛、涵盖人群众多等特点,对产品性能、建设实施水平、服务保障资质等有着极高的要求。在人社领域,公司拥有人社部信息系统建设前台技术支持商全部资质,已承担上百项大中型人社信息化项目建设,产品推广应用到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在医保领域,公司具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信息系统前台技术支持商”资质,公司业务覆盖 6 万多家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仅在山东省覆盖 80%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有效保障118亿人次年医疗服务结算量;在用电领域,公司于2013年成功建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山东省级集中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目前,公司用电信息化相关产品应用在山东、重庆、陕西、江西等省份的各级电力企业,产品管理全国1/8的用电量产生的信息。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经验,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经验优势。
(4)持续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机制,以三级科创研发体系为核心,持续地进行核心技术的跟踪、探索、研究、创新、攻关、落地和产业化,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实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14%。公司先后通过了CMMI5、ITSS2等多项软件行业认
8-1-5
证,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
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认定。
2、竞争劣势
(1)业务地域集中度高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全国业务,已成功将业务拓展至安徽、广东、浙江等地,但公司业务收入仍然主要集中于山东地区。公司业务地域集中度高增加了公司经营的风险。
(2)业务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较为迅速,但是相比行业内大型软件公司,公司资本实力、业务规模仍偏小。例如,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4.06亿元和4.89亿元,而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如国电南瑞324.24亿元、东软集团83.66亿元、万达信息21.25亿元、朗新科技29.68亿元、久远银海10.16亿元、易联众9.49亿元,因此,在山东省外区域的业务竞争中公司处于相对弱势。公司将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机会,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的可实现性
公司在招股书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四、未来发展与规划”之“(二)报告期内的战略落地举措和效果”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3、公司市场发展战略
(1)巩固公司在山东省市场的既有优势,实现人社、用电等领域优势产品收入的持续增长。
(2)强化山东省市场的“新产品孵化器”功能。公司将加大政务、医保医疗领域新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这新产品收入规模达到甚至超过传统优势产品的收入规模,并形成新一代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
8-1-6
报告期内,公司在山东省内重点推广的新业务以政务信息化产品(除人社、医保业务外)、医疗支付结算产品以及大数据服务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政务信息化产品(除人社、医保业务外)收入从2017年的808.80万元增至2019年的4,521.15万元,医疗支付结算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1,288.00万元增至2019年的2,919.55万元,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2,313.45万元增至2019年的4,403.81万元,初步实现了公司以新产品作为省内业务增长点的目标。
(3)以人社、用电等领域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参与全国市场竞争。公司力争三年内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点的突破,并在部分省级区域实现面的覆盖,同时完成营销网点的全国布局,最终达到省外市场收入超过山东省内收入。
2017年以来,公司新开拓了深圳、衢州、绍兴、渭南、襄阳等地市级市场,实现了公司业务在广东、浙江、陕西、湖北等省份的点的突破,为业务进一步由点扩展到面打下了基础;公司通过中标安徽省人社“省集中”系统总集成及职工社保系统建设项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吉林省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系统建设和升级项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和运维项目、国网宁夏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2020年用电信息才行系统适用性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了在安徽、江苏、吉林、宁夏、甘肃等省级业务的突破,初步实现了公司在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的面的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省外业务收入由2017年的6,314.78万元增至2019年的9,986.78万元,初步实现了公司以优势产品引领省外业务增长的战略目标。
(4)加强全国营销团队建设。未来公司将着力建设一支面向全国的市场营销队伍,建立能够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体系和配套的管理体系,加强区域合作伙伴渠道建设,为实现公司市场战略的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公司设立了北京地纬赛博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地纬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两个省外子公司,在河南、青海、武汉、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十二个分公司,在浙江、重庆、江西等16个省、市建立了技术服团队,目前公司省外营销及技术服务团队业务范围覆盖广东、重庆、浙江、安徽、江苏、甘肃、青海、河北、河南、宁夏、新疆、辽宁、四川、陕西、山西、贵州等十多个个省、市、自治
8-1-7
区。
综上,公司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具备可实现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
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2、查阅公司所在领域行业分析报告以及同行业企业公开资料;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市场发展战略、公司省内外业务发展情况及公司的竞争优势、劣势情况;
4、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合同签署及执行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其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发行人省内外市场拓展计划的具备可实现性。
问题2
就发行人部分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留职停薪、离岗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的安排,请发行人说明:(1)2019年6月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是否已包括了前述安排,前述安排是否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得到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的风险;(2)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完整披露。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2019 年 6 月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是否已包括了前述安排,前述安排是否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
8-1-8
得到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
合规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之“(六)发行人为进一步保持与山东大学之间的独立性所采取的规范措施”中进行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3、留职停薪安排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发行人部分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留职停薪、离岗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的安排,具体过程如下:
(1)根据山东大学2014年4月出具的《山东大学关于为李庆忠等8名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大人字[2014]37号),2017年3月出具的《山东大学关于为王堃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大人字[2017]18号),上述人员办理留职停薪后到发行人专职工作。上述留职停薪系山东大学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中体现的文件精神,在国家政策有关高校人事自主权范围内所作出的人事安排决定,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
(2)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6月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复同意的《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在山东大学的保留管理企业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在脱钩剥离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可选择留在企业或回到学校;选择留在脱钩剥离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学校保留其事业编制身份并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回学校办理退休手续。山大地纬作为保留管理企业,根据改革方案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将维持管理体制不变,得到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
(3)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12月25日出具的《关于与在山大地纬公司工作的教师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的决定》(山大人字[2019]120号)及附件,上述人员分别与山东大学签订了《教师离岗协议书》,鉴于山东大学校企改革后上述人员继续留在保留企业山大地纬专职工作,双方对改革前“留职停薪”管理体制再次予以确认。同时结合人员独立性要求,双方从协议层面上有效规范
8-1-9
和保证了发行人人员独立性,一方面,能够有效防范和避免山东大学利用人事
管理关系对留职停薪人员或发行人实施不当干预和影响;另一方面,还能有效
防范留职停薪人员利用其保留的学校事业编制身份为自己或发行人谋求不正当
利益。上述山大人字[2019]120号文件系根据上述山东大学改革方案的获批,在
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安排进行了制度确认,同时为满足发
行人人员独立性的要求,分别与上述人员签订了《教师离岗协议书》,除对改革
前“留职停薪”的安排再次协议明确约定外,重点增加了保障人员独立性的约
定内容。
综上,上述人员在山东大学校企改革前的“留职停薪”安排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改革时“留职停薪”安排作为山东大学本次校企改革方案组成部分一并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审批通过,得到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改革方案实施后山东大学对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安排制定制度并与上述人员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对留职停薪予以确认,符合改革方案并充分提升及保障了发行人人员独立性;上述人员的留职停薪安排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的风险。
(二)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是否已采取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之“(六)发行人为进一步保持与山东大学之间的独立性所采取的规范措施”中进行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已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1)山东大学出具承诺函
山东大学与上述留职停薪人员分别签署《教师离岗协议书》后,为充分保障上述协议得到有效遵守和履行,山东大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项出具了书面
8-1-10
《承诺函》,确认签署协议是尊重实际工作需要、支持发行人上市、规范该部分
教师人事管理、增强和保障发行人人员独立性等而采取的特殊措施,并承诺未
来不再允许其他在校教师离岗到发行人处专职工作。
(2)上述人员向发行人出具承诺函
上述人员中,除因财务总监王堃已在山东大学办理退休外,其他人员已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书面《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办理留职停薪手续;本人依据山东大学发《关于与学校在山大地纬工作的教师签订“教师离岗工作协议书”决定》及其附件,2019年与山东大学签署了《教师离岗工作协议书》(以下简称“离岗协议”)。本人根据上述文件办理留职停薪手续及签署离岗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人离岗期间,如因山东大学撤销、合并、转制等改革或上级相关规定通知本人返岗等后续政策变化原因,导致本人不得在山大地纬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或出现其他保留山东大学事业编制身份与在山大地纬任职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本人承诺维护山大地纬的利益并全职在山大地纬任职,放弃山东大学的事业编制身份。
3、本人保证诚信履行离岗协议和承诺,不得单方解除或违反离岗协议约定,本承诺内容一经作出后不可撤销,如有违反离岗协议或承诺给山大地纬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对发行人作出全额补偿。”
综上,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已采取上述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三)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完整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之“(六)发行人为进一步保持与山东大学之间的独立性所采取的规范措施”中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8-1-11
二、中介机构核查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山东大学出具的《山东大学关于为李庆忠等8名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东大学关于为王堃同志办理留职停薪的决定》、《山东大学关于李庆忠等人办理留职停薪的说明函》,以及《关于与在山大地纬公司工作的教师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的决定》(山大人字[2019]120号)及其附件等相关文件:
2、走访了教育部,通过教育部网站、财政部网站等公开渠道,查阅了国家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讲话,了解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
3、关于相关政策适用及执行等问题咨询了山大产业集团及山东大学人事处;
4、查阅了已获得财政部、教育部的批准的《山东大学所属企业管理改革方案》;
5、查阅留职停薪人员与山东大学签订的《教师离岗工作协议书》;
6、查阅留职停薪人员出具的承诺函。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1)上述人员在山东大学校企改革前的“留职停薪”安排具有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改革时“留职停薪”安排作为山东大学本次校企改革方案组成部分一并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审批通过,得到了有权主管部门的明确认可;改革方案实施后山东大学对上述人员“留职停薪”安排制定制度并与上述人员签订《教师离岗协议书》,对留职停薪予以确认,符合改革方案并充分提升及保障了发行人人员独立性;上述人员的留职停薪安排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的风险;(2)如果根据后续政策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前述人员不得在发行人处专职工作并同时保留事业编制身份,山东大学、发行人、前述人员已采取上述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发行人权益。
8-1-12
问题3
请发行人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的情况及相关成本利润是否可以收回的风险评估。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
公司已经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 营业收入分析”之“10、公司尚未签合同的已开工项目说明”补充披露签合同已开工项目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签合同的已开工项目的情况
公司面临较为激励的市场竞争,面对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等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公司在判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首先满足客户对项目开展的需求,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维系客户关系。
公司存在部分项目尚未签署合同即开展项目实施的情形,该类项目客户主要为人社、医保等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下属企业,项目涉及民生领域,存在启动及完成时限要求较紧,项目启动时未履行完预算、审批等流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开工后签订合同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类别 开工早于签订合同项目 尚未签订合同的已开工项目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数量 累计发生成本
软件开发 15 3,551.26 10 1,222.22
2019年 运维及技术服务 1 20.00 - -
合计 16 3,571.26 10 1,222.22
软件开发 29 7,709.47 - -
2018年 运维及技术服务 6 443.28 - -
系统集成 1 437.78 - -
合计 36 8,590.52 - -
2017年 软件开发 32 11,903.36 - -
8-1-13
运维及技术服务 9 155.75 - -
系统集成 2 314.80 - -
合计 43 12,373.91 - -
说明:开工早于签订合同项目不包括开工时已经取得中标通知书项目和双方已经完成协商,开始协议文书准备的项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签署合同已开工的10个项目中,累计发生成本主要是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省级集中项目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两个项目的成本,分别为477.80万元和721.37万元,其余八个项目规模均较小。
(2)相关成本、利润可收回的风险评估
公司先开工后签署项目预计成本、利润收回的风险较小,主要原因如下:
1)该类项目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或国家电网下属企业,公司与其具有多年的合作互信关系,且该类客户本身均具有很高的诚信度,因此公司判断该类项目风险较小;
2)报告期内先开工后签订合同的项目95个,除2019年末10个尚未签署合同的项目外,其他均签订了合同,报告期内没有因此而产生项目风险;
针对未签署合同先开工项目,公司通过《经营项目管理流程规范》加强内部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项目在立项时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需要项目业务人员提交书面说明,报公司总裁审批,对于预计投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公司执行委员会集体决策;
2)对于未签署合同即开展实施的项目,实施严格的成本投入预警机制,在执行过程中投入成本超过预算金额或预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是否继续开展该项目由公司执行委员会集体决策;
3)对于未签署合同即开展实施的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业务人员就合同签署、项目资金回收及时与客户沟通,降低公司项目风险。
公司未签署合同先开工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未
8-1-14
来的收入能够弥补已经发生的成本,则按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如果没有可靠
的证据证明未来的收入能够弥补已经发生的成本,则基于谨慎性原则,不确认
收入,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二、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1、对公司管理层及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对于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实施的业务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2、取得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明细表,查看公司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经营项目管理流程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核实报告期内,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最终合同签订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对于最终合同已签订的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实施;
4、核查该类项目成本、收入确认的资料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5、对主要已开工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包括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省级集中项目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项目进行访谈,访谈已开工尚未签订合同项目发生成本占比98.11%;
6、分析企业对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签署合同先开工项目预计成本、利润收回的风险较小,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申报会计师认为:未签合同已开工项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8-1-15
(本页无正文,为《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6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长:
李庆忠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7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利民 张明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8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9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