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 威龙 公告编号:2020-04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4,224,1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35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孙砚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黄涛先生、王兴元先生请假未能参
加本次会议;董事王珍海先生、董事田元典先生、董事姜淑华女士请假未能
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詹慧慧女士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孙砚田 164,224,129 100 是
1.02 姜常慧 164,224,129 100 是
1.03 丁惟杰 164,224,129 100 是
1.04 胡本源 164,224,129 100 是
1.05 张丽丽 164,224,129 100 是
1.06 赵志明 164,224,129 100 是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魏学军 164,224,129 100 是
2.02 黄利群 164,224,129 100 是
2.03 张焕平 164,224,129 100 是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焦复润 164,158,879 99.9602 是
3.02 刘伟 164,158,879 99.9602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孙砚田 0 0
1.02 姜常慧 0 0
1.03 丁惟杰 0 0
1.04 胡本源 0 0
1.05 张丽丽 0 0
1.06 赵志明 0 0
2.01 魏学军 0 0
2.02 黄利群 0 0
2.03 张焕平 0 0
3.01 焦复润 0 0
3.02 刘伟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占辉,孙金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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