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修正条款调整“伊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0-023债券代码:110055 债券简称:伊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55 转股简称:伊力转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伊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伊力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17.25元/股
●“伊力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16.81元/股
●“伊力转债”本次换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2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公开发行了8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伊力转债,债券代码:110055。根据《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伊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按照修正条款调整“伊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2020年5月28日召开了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2020年7月1日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伊力特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0.438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伊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0年7月2日起由原来的17.25元/股调整为16.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2日起生效。
自2020年6月22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日止,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55”停止交易,2020年7月2日起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55”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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