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交易
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持有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浙江交通集团、浙江永安国富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一、出售长沙市心安里大楼资产
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浙商中拓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将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 515 号的心安里大楼资产进行挂牌转让。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邦评报[2019]46号《资产评估报告》,心安里大楼资产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4,897.54万元。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将所持心安里大楼资产公开挂牌转让,截至 2019年5月24日,挂牌底价为4,900万元。湖南金至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4,900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上述资产,并于2019年6月与公司签署了《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15号心安里大楼房产交易合同》。
该次出售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单位备案,资产出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售3家子公司
公司3家子公司湖南五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中拓瑞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宝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办公会审批通过,该事项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备案(核准)批复。2019年7月15日,上述3家子公司股权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湖南宏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3,845.69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截至2019年9月17日,已办理完成有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完成资产、控制权、管理权交割。
三、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大楼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大楼的议案》,同意投入66,701.23万元(包含竞买土地使用权金额)用于新建总部大楼。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性,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下接盖章页)(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