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123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6 日
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6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系 统 和 深 交 所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 1 号望京 soho 塔 2,C 座,26 层,
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物灵科技股东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发布的
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物灵科技股东增
1.00 √
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时间:须在 2020 年 7 月 5 日上午 12:00 之前送达
或传真(010-82328940)到公司。
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7 月 3 日 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 1 号,望京 SOHO,塔 2,C 座,26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 1 号望京 soho 塔 2,C 座,26 层。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2325566
传真:010-82328940
会务常设联系人:赵丰
2、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367;投票简称:网力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东
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
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物灵
1.00 科技股东增资优先认购权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方法说明:对应于每一项表决事项设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表决意
见,股东在表达自己意见的方框处划“√”。对于同一表决事项只能在一处划“√”,多划
或漏划均视为弃权。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书自本人(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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