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临2020-023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45,642,3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即向
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 45,825,693.9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32,783,567.50 元转入下
一年度,本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5,642,34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47 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
2 08*****016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3 08*****359 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 08*****871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5 08*****785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 792 号
咨询联系人:王先定、沈晨
咨询电话:0510-85707738、85705226
传真电话:0510-8550073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