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 2019 年仍有新增银行贷款计划,由
于该部分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或
者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操作方便,本公司
经营管理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150 亿元的限额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和间
接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50%以后的借款担保),该授权只限于为本公司其下
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 2018 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
的担保。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9 亿元,为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1 亿元。
2、截止报告期,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为:
①截止报告期,本公司持有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公
司为其担保明细为: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空港经济区支行借款 8,822 万元,借款余额 6,221.24 万元;向北方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6,000 万元,后债权人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借款余额为 6,210.4167 万元。
②截止报告期,本公司持有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公司
1
为其担保明细为: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西华路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后债权人变更为信达资产,借款余额为 25,599.99
万元。
③截止报告期,本公司持有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100%股权。本公司
为其担保明细为: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24,942 万元,后债权人变更为信达资产,借款余额 24,942 万元。
④截止报告期,本公司持有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100%股权。本公司
为其担保明细为: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三门峡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 1,200 万元,借款余额 1,200 万元。
⑤截止报告期,本公司持有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公
司为其担保明细为: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委托人:湖北联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7 亿元,上述借款期末余
额为 0。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41,736,467 元,其中担保
逾期共 0 笔,累计金额为 0.00 元。
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是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我们认为该担保是本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为开发自身项目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有其它再
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和广
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非、张晓峰、胡志勇
二 O 二 O 年六月二十日
2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