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管江华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任命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管江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朱滔、孙占利、晁罡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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