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4,756,785.64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133,224,420.3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810,911,360.29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3,148,514.31 元。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 2019 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负值,且母公司 2019 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 2019 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
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