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对金融工具、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要求的日期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执行。
2、债务重组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政策主要调整
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
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
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
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财会〔2019〕9 号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
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
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
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财会〔2019〕8 号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
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
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
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
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
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
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
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
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
融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94,179,109.27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
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 示金额 164,148,904.42 元。
资”科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
项融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9,260,306.79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
示金额 28,064,542.99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
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 融资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资产”、“债权投资”、“其 23,000,000.00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
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示金额 15,000,000.00 元。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科目 0.00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2019 年度列
利润表增加“信用减值损失
示金额-57,165,947.40 元。
(损失以“-”号填列)”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
目
失(损失以“-”号填列)2019 年度
列示金额-7,386,731.4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62,763,726.40 元,
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列 示 金 额
工具的利息计入相应金融工具
21,649,927.10 元;短期借款 2019 年 1
的账面余额中
月 1 日列示金额 832,084,127.64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列 示 金 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859,492,132.17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77,141,200.51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77,405,921.30 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20,426,834.26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 额
2,919,184.72 元;短期借款 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456,171,888.22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列 示 金 额
365,621,517.08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金额
39,378,148.60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73,848,317.41 元。
(二)债务重组
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
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
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
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