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力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0-04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有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作出
的修订内容,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
关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0592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并审慎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1
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二次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内容,
并相应同步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拟采取的填
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
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
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
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歌力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