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康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会同公司外部
审计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整改效果、切实改进公司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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