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康美药业董事
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该审
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
可。
2、监事会同意《康美药业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对所涉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
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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