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3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与前次比较,本次华为投资已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并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除上述情况外,目前尚无其他进展,截至目前,有限合伙企业尚未成立,合伙人尚未认缴出资、拟受让方身份、主体资格等未明确的事项,本次控制权转让存在拟受让方设立不成、合伙协议无法正式签署、出资无法到位的风险,有限合伙协议的最终签署和履行情况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2020年5月4日签署的框架协议,双方努力在本次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月内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如签署日起3个月内未完成交割或者交易终止/发生争议、纠纷,转让方及上市公司无需执行过渡期的相关条款。截止目前,距离2020年8月4日时间较短,转让方和受让方最终是否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并实际履行交割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目前,《问询函》中涉及的第二至第六题中有限合伙企业尚未成立,合伙人尚未认缴出资、拟受让方身份、主体资格等未明确的事项,后续进一步明确后将继续披露并再次回复《问询函》,财务顾问由于受让主体尚未完成设立,有待后续合伙企业设立后就《问询函》中涉及的第二至第五题出具核查意见。控制权转让事项仍存在无法达成相关安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目前,拟受让方主体尚未成立,有限合伙协议尚未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最终签署和履行情况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控制权转让存在拟受让方设立不成、合伙协议无法正式签署、出资无法到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袁晋清和林晖的个人征信报告和资产情况资料,袁晋清和林晖的资金来源有赖于袁晋清和林晖的说明。受让方是否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与条件、是否存在退出期限等相关安排、拟受让方的主要架构、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拟受让方成立、出资安排能否按照预期完成,有限合伙协议的最终签署和履行情况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控制权转让仍存在有限合伙企业不能设立或认缴出资不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目前,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能否签署以及协议内容存在不确定,袁晋清、林晖二人控制公司的具体路径和方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鉴于上市公司股权协议转让价格的有关规定,若后续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将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双方意向性约定,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尚未正式达成,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将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也可能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失败。
8、截至目前,拟受让方主体尚未成立,交易资金尚未到位,董事会尚无法核实拟受让方身份、主体资格、资金来源、资信情况,董事会将持续密切关注并已委托中介机构对拟受让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鉴于拟受让方主体尚未成立,交易资金尚未到位等原因,律师的专项核查意见尚未出具,待拟受让方相关情况明确后出具。本次控制权转让后续事项,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 5 月 7 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懋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4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方、律师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问询函部分回复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
鉴于对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确认核查需要一定时间,后续根据进一步明确后将及时披露。截至目前,上海华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为投资”)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财务顾问”)签署了《财务顾问协议》,聘请海通证券作为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已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除上述情况外,目前尚无其他进展。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和实施过程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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