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选举高管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聘任王新立为总经理,聘任王辉、赵宇、孟黎为副总经理,聘任孟
黎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弘伟为财务总监。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关于以上高管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人员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同意以上人员担任公司高管。
(此页无正文,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选举高管的独
立董事意见书)
独立董事签字:
蔡建 ____________ 汪瑞敏___________ 李华 ___________
2020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