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购买物业资产事项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置物业资产为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提升创新药研发、项目孵化、器械生产、集团运营等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范晓屏、史习民、陆伟跃
二O二O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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