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作如下补充:
一、对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进行补充披露。
二、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1)研发总体情况”中补充披露“内部研究开发支出政策”。
三、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3、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4)销售费用情况分析”中补充披露“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同行业比较情况和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四、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五)投资状况分析/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中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
五、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中补充披露“2019年末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六、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进行补充披露并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七、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八、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应收款项融资/其他说明”进行补充披露。
九、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补充披露“押金及保证金、其他往来项目的补充说明”。
十、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商誉/(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披露。
十一、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商誉/(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进行补充披露。
十二、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商誉/(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进行补充披露。
十三、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9、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进行补充披露。
以上补充不影响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公司已于同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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