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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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65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兴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
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谷矿业”)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乌海化工、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
司拟为中谷矿业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乌海化工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5,000 万元,担保期限
不超过两年。

    2、公司、乌海化工及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 32,899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 32,899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 1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18,000 万元,担保期限至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 2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7,600 万元,担保期限至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 83,499 万元。

    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提
                                     1
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乌海化工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14 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郝海兵

    5、注册资本:26,034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
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氢气;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
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84
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批发销售:焦炭、兰炭、石灰石、白灰。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乌海化工(合并)资产总额 1,443,127.8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312,843.70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6,653.9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028.83 万元。

    (二)中谷矿业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5 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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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定代表人:殷付中

    5、注册资本:33,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石、烧碱、液氯、盐酸、PVC 树脂生产、
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焦炭、煤炭、兰炭、铝锭、氧化铝、石灰石、白灰、硅铁、
硅铁石、84 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
司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 677,208.35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42,510.92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1,812.37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902.84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乌海化工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
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乌海化工尚未签
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订。

    (二)公司、乌海化工、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 32,899 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899 万元



                                     3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乌海化工、包头
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三)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
15,000 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签订。

    (四)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
23,000 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600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且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子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8.24%;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总额为 460,755.97 万元,占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63.31%;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总额为
228,0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31.33%。因此,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48,755.97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02.8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对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全部发生,公司(含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8.24%;公司对子公司累计
担保总额为 544,254.97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74.78%;子
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98,798.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
产的 41.06%。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03,052.97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24.08%。

    (二)逾期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
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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