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林治洪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董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需要和安排,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 5% 以上股东蔷薇资本有限公司与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林
治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董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6 月 12 日
附件:
林治洪先生简历
林治洪,男,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大连
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2014
年至 2015 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委员兼香港分行行长,2015 年至 2016 年任恒
丰银行行长,2017 年至今任蔷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治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治洪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林治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皞先生简历
董皞,男,1956 年 09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武汉大学
宪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历。1983 年 07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延安市司法局副
局长,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9 年 03 月至 2017 年
03 月任广州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任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董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董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