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可转
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审核结果,不会对公
司现有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审议相关议案时,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亿利生态修复股
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苗军
章良忠
萧端
日期: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