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过户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谢铁桥先生于2020年4月1日逝世。谢铁桥先生生前持有177,496,834股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和河北省河间市公证处出具的(2020)冀沧河证民字第456号《公证书》,由谢志峰先生、谢昭庭女士继承上述股份。其中,谢志峰先生继承152,266,834股,谢昭庭女士继承25,23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已变更至谢志峰及谢昭庭账户,权益变动已变更完成。
二、谢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与谢志钦先生为兄弟关系,与谢昭庭女士为兄妹关系。谢志峰先生、谢志钦先生、谢昭庭女士互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6.48%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原持股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继承后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谢志峰 44,664,152 5.31% 196,930,986 23.42%
谢志钦 543,076 0.06% 543,076 0.06%
谢昭庭 0 0 25,230,000 3.00%
合计 45,207,228 5.37% 222,704,062 26.48%
三、此次股份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谢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26.48%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谢志峰先生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主导公司的发展方向,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成员选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存在重大影响。谢志峰先生此次股份变动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有利于公司管理层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经营方针的延续性,更好的实现公司远期的战略规划,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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