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欧阳汉先生因身体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我们认为欧阳汉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总经理聘任工作。
(此页无正文,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专用。)
独立董事签字:
马战坤 蔡东宏
贺春海 孟兆胜
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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