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全
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
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
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装
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股东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持有的全筑装饰 18.50%的股权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股权
转让价款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关联交易的
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波、徐甘、钟根元
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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