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5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路钢构”)
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
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单项计提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1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客户被申请破产清算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
清算申请。
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 12,966.97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9,513.47 万元,未计提 3453.50 万元。因江苏宝通的破
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
则 考 虑 ,拟 对 宝通 公 司应 收 账款 进 行单 项 认定 , 公 司决 定 将剩 余 未计 提 的
3,453.50 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宝通公司破产清算预提坏账准备事项,将会对公司 2020 年业绩产生一定的
影响。尽管该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公司将密切关注宝通公司清算
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根据破产清算的
进展情况,对上述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坏账
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计提比例合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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