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5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讯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 5 名,实际表决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同意由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 9 个月内的流动资金借
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并以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2 亿股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最终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
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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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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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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