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结构,公司拟向江苏智马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公司电机生产设备类部分资产,交易金额为218.67万元(不含税)。此外,增加2020年度拟与智马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预计交易金额1,500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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