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122 号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5月27日回复了我部关于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事项,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1、你公司2019年度新增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中,分别有5.81亿元、4.45亿元由银行受托支付业务所形成,合计10.26亿元。你公司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称,公司与多家银行达成借贷业务,根据银行要求,贷款业务需受托支付给第三方,在收到贷款后应及时支付给供应商或返还公司,但因对方单位资金周转紧张,再加上疫情影响,资金归还难度加大,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相关款项。
(1)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公司银行受托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具体到市县一级支行名称)、第三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金额、从银行取得的款项性质(贷款资金或承兑汇票)、截至目前仍未偿还的金额。请说明上述贷款的性质(抵押担保借款或信用借款),如系抵押贷款,请详细说明用于抵押上述贷款的资产名称、账面价值、所有权归属等基本情况,请提供上述所有贷款合同及相关银行划款单据。
(2)请你公司披露上述第三方单位的基本工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实控人信息等,并认真核查上述第三方单位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年发生银行受托支付业务逾10亿元以及上述第三方单位不能将贷款及时返还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以前年度与上述第三方单位是否亦曾发生银行受托支付业务,若是,详细说明以前年度上述第三方单位是否存在未支付给供应商或返还公司的情形。
(4)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第三方单位未及时返还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否已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
(5)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公司近三年是否与上述第三方单位发生过银行受托支付业务以外的其他任何类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单位名称、业务性质、发生时间(年度)、发生金额等。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在现金流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30日和31日集中履行多项担保责任,合计履行金额1.95亿元。你公司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称,履行上述担保责任可以保证公司在相关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款、贷款得到延期,避免出现压贷情形。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融资租赁款、贷款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不将上述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公司的融资租赁款、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于2019年12月30日和31日这两天集中履行担保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借担保损失进行财务“大洗澡”或存在其他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10日
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122 号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5月27日回复了我部关于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事项,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1、你公司2019年度新增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中,分别有5.81亿元、4.45亿元由银行受托支付业务所形成,合计10.26亿元。你公司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称,公司与多家银行达成借贷业务,根据银行要求,贷款业务需受托支付给第三方,在收到贷款后应及时支付给供应商或返还公司,但因对方单位资金周转紧张,再加上疫情影响,资金归还难度加大,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相关款项。
(1)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公司银行受托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具体到市县一级支行名称)、第三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金额、从银行取得的款项性质(贷款资金或承兑汇票)、截至目前仍未偿还的金额。请说明上述贷款的性质(抵押担保借款或信用借款),如系抵押贷款,请详细说明用于抵押上述贷款的资产名称、账面价值、所有权归属等基本情况,请提供上述所有贷款合同及相关银行划款单据。
(2)请你公司披露上述第三方单位的基本工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实控人信息等,并认真核查上述第三方单位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年发生银行受托支付业务逾10亿元以及上述第三方单位不能将贷款及时返还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以前年度与上述第三方单位是否亦曾发生银行受托支付业务,若是,详细说明以前年度上述第三方单位是否存在未支付给供应商或返还公司的情形。
(4)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第三方单位未及时返还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否已实质上构成资金占用。
(5)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公司近三年是否与上述第三方单位发生过银行受托支付业务以外的其他任何类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单位名称、业务性质、发生时间(年度)、发生金额等。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在现金流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30日和31日集中履行多项担保责任,合计履行金额1.95亿元。你公司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称,履行上述担保责任可以保证公司在相关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款、贷款得到延期,避免出现压贷情形。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融资租赁款、贷款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不将上述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公司的融资租赁款、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于2019年12月30日和31日这两天集中履行担保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借担保损失进行财务“大洗澡”或存在其他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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