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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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0-064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20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同意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于2017年8月26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中就后续借壳上市等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作出的有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6)。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张宇飞先生、杨佐伟先生就上述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豁免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越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6月30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B座1606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7)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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