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和《关于聘任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素明先生、吴建峰先生、羊栋先生、王卫东先生、
方志华先生、胡跃吾先生、李维群先生、陈玖权先生、周永和先
生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
职条件和职业素质,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上述两项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设备采购制作安装项目合同>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次关联
交易系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进行,过程公开公正,且定价公允、合
理。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3、《关于授权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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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铁 姜 涟 罗时龙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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