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0-04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3 号)核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22,4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23,010.07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0,406,989.9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11 号”《玉禾田环境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6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
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原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珠海华润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玉禾田”)连同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原有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1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对应募投项目名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 珠 海 华 润 银 行股 份 有
1 21122372828150000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深圳市玉禾田物业 平 安 银 行 深 圳车 公 庙 环卫服务运营中心
2 15042888888848
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支行 建设项目
深圳市玉禾田物业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3 622051902013 智慧环卫建设项目
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三、本次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环卫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智慧
环卫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母公司玉禾田,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在全国范
围内提供市政环卫服务建设“环卫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智慧环卫建设
项目”的项目所在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平安
银行、汇丰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0 年 6 月 8 日,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对应募投项目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帐户余额(元)
名称
玉禾田环境发 珠海华润银行股
补充流动资金
1 展集团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深圳 211223728281500002 2,343,837.08
项目
限公司 泰然支行
玉禾田环境发
平安银行股份有 环卫服务运营
2 展集团股份有 15831715000008 101,001,000.00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心建设项目
限公司
玉禾田环境发 汇丰银行(中国)
智慧环卫建设
3 展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深圳分 622079838013 81,376,193.10
项目
限公司 行
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15042888888848,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项下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
元已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2
序 金额
受托方 理财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息日 产品类型
号 (万元)
杭州银行股份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
保本浮动收
1 有限公司深圳 性存款产品 20,000 2020/3/3 2020/9/3
益型
福田支行 (TLB20200895)
杭州银行股份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
保本浮动收
2 有限公司深圳 性存款产品 20,000 2020/3/18 2020/6/18
益型
福田支行 (TLB20201331)
杭州银行股份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
保本浮动收
3 有限公司深圳 性存款产品 10,000 2020/3/18 2020/6/18
益型
福田支行 (TLB20201332)
上述理财产品其本金和收益将分别于到期之日划付至专户(户名:玉禾田环
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583171500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内。专户内资金自转入专户之日起计息,计息金额以转入专户内
的金额为准。
四、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平安银行、汇丰银行(以下简称“乙方”),招商
证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
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
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
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国振、陈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及时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
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
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
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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