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40 号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亿元,同比下降8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93 亿元,大额亏损原因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以及金融资产、商誉减值。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86 亿元,其中冻结款项为0.6 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9.55 亿元和1.96亿元。会计师发表意见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各项业务核心竞争力变化、近三年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变动情况等因素具体说明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你公司开展的安防业务需垫资实施,请结合2020年安防行业环境、公司在手订单数量、货币资金情况说明营业收入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趋势,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在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2)结合相关有息负债的到期日分布情况,说明现有资金和近期经营回款是否足以偿付到期债务,相关债权人是否允许债务展期或续贷,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债务违约风险。
2. 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为-2.94亿元,去年同期为 8.83 亿元。请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负数的原因,是否存在冲减前三季度收入的情形,如是,请说明未对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9.12亿元,较期初下降65.75%,账龄一年以上的占比 84.81%。请说明期末前十大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销售客户名称、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款项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核实说明你公司对上述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时说明对前述客户函证的具体情况,对销售与收入循环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发现异常。
4.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3.27亿元,预付账款支付对象包括北京银泰锦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锦宏”)、北京红嘉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嘉福”)、北京国泰一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一佳”)等,你公司目前已查实原实际控制人刘光通过上述三家供应商占用资金 1.39 亿元尚未归还,并在2019年年报中将相关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会计师对期末 3.27 亿元预付账款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实际用途,对此发表了保留意见。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报告期末对银泰锦宏、红嘉福、国泰一佳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预付账款的支出时间、支出金额、交易内容,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结合前述供应商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销售规模、员工人数等情况,说明对其预付金额与其经营规模是否匹配,预付款项是否具有交易实质,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并向我部报备相关采购合同。
(2)除对前述三名对象预付账款之外,剩余预付账款中前十名的具体情况,包括预付对象名称、支出时间、支出金额、交易内容,核实说明是否具有合同支撑及合理的商业逻辑,资金流水去向,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请会计师说明形成保留意见的具体情况、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过程,以及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具体原因。
5. 报告期内你公司通过信托计划通道向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信”)发放定向贷款 2.8亿元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你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公告称,恒德信收到信托款后将资金投向深圳市泰鸿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通”)开展投资。该笔投资在2019年发生了重大损失,导致公司认购的信托理财产品出现无法按期兑付的情况。你公司称目前已无法联系上泰鸿通,恒德信也以疫情期间未正常营业为由拒绝现场拜访和沟通,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信托资金的实际用途及相应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对此发表了保留意见。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向恒德信发放定向贷款的原因,恒德信收到信托款后又将资金投向泰鸿通开展投资的原因,恒德信、泰宏通与你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以及你公司是否就信托收益无法按期兑付向恒德信、泰鸿通提起诉讼,如否,请说明原因。
(2)核实说明信托资金的最终流向,是否流向公司原控股股东刘光及其关联方,上述事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请会计师说明形成保留意见的具体情况、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过程,以及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具体原因。
6.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7.77亿元,均为股权类投资,其中于2018年12月对深圳微服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服机器人”) 1.2亿元的增资,以及对北京云逍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逍遥网络”)0.7亿元的增资至今未按照相关投资协议约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股权投资交易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增资微服机器人与云逍遥网络的原因及背景,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原因,并核实说明微服机器人、云逍遥网络与你公司、大股东以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2)核实上述增资款的资金流水去向,说明资金流向是否具有业务实质。请向我部报备相关投资协议。
请会计师说明形成保留意见的具体情况、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过程,以及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具体原因。
7. 报告期末你公司对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应收账款余额3,304.10万元,预付账款余额71.84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原因及时间,对应的销售和采购内容及金额,中盟科技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上述交易事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并向我部报备相关销售和采购合同。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 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4.20亿元,其中联营企业重庆网力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网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E-FORD LIMITED、苏州科可瑞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众城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博雍一号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你公司近三年未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说明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过程以及在预测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和关键参数,结合相关联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 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了2.61亿元的商誉减值,其中对动力盈科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盈科”)计提商誉减值1.01亿元,对广州嘉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嘉崎”)计提商誉减值 1.51 亿元。请说明上述两家公司商誉出现减值迹象的时点及判断依据、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2019年及2018年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所选取关键参数的差异情况及导致差异的主要因素,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近两年商誉减值计提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0.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1.92亿元,较期初下降59.49%。2019 年你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6,052.87 万元,同比增长2,360.42%。请说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包括计提依据、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时点、具体减值测算过程等,减值测算过程中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存货是否真实。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1. 你公司于2019年2月向京投科技等交易对手方出售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启智能”)100%股权,处置价款为11亿元,京投科技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7.83亿元,剩余3.16 亿元股权转让款视华启智能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期向京投智能收取。你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披露公告称由于华启智能2019年度审计报告尚未正式出具,因此未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截至目前华启智能的审计进度,如仍未完成审计,请你公司核实相关原因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结合京投智能资信状况、华启智能2019年业绩情况说明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收取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3)你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华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收款的公告》,拟将上述3.16亿元股权转让应收款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于2020年5月11 日公告称取消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请说明上述事项的后续安排,是否拟继续出售该股权转让款。
12. 年报显示,你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10.03亿元,针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5.66 亿元。请结合上述违规担保涉诉金额、进展、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近期法院对违规担保案件的判例等说明预计负债的计提依据和计算过程,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3. 你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公告,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拟向四川省川投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信产”)转让6.36%的股权,并将19.09%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川投信产,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川投信产,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登记,《表决权委托协议》自2019年9月2日起生效。年报显示,截至目前刘光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存在被执行或非交易过户的风险。请你公司说明《表决权委托协议》是否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控制权是否稳定,你公司就维持控制权稳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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