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发行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9,350,000股增加至142,045,312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核查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