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候选人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独立董事签字:孙加锋 罗韵轩
2020 年 6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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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孙加锋 罗韵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