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上午 9 点半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于 2020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毅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王洋先生因公出差委托于伟女士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因《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副董事长刘丹凤的亲属,关联董事刘丹凤对本议案已回
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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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激励对象共计 511 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合计为 1,618,080 股。根据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
宜。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董事会审议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42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1,255,680 股限制性股票
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 8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362,400 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
发生《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511 名激励对象在相应
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 1,618,080 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和<2017 年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因《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副董
事长刘丹凤的亲属,关联董事刘丹凤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11 人,未发生《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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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合计 511 名激励对象在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
1,618,080 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2017年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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