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运营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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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德国 FYSAM 汽车饰件项目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香港”)
     本次增资金额:6,500万欧元。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局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更好地向汽车厂商提供集成化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汽
车饰件规模,拓展汽车部件领域,更好地为汽车厂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增强与汽车
厂商的合作黏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
(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向SAM automotive production GmbH
(以下简称“SAM”)的破产管理人Dr Holger Leichtle(为独立第三方)购买SAM的资
产,包括设备、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工装器具等,购买价格为58,827,566.19欧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6日和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和《福
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03))。
    公司购买SAM资产后,为了提高其运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公司对德国FYSAM汽车
饰件项目进行整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整合完成。2020年3月起,由于受海
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快速扩散影响,欧洲各大汽车厂商纷纷停产,对德国FYSAM汽
车饰件项目的生产和运营造成一定影响,为了保证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的正常生产
运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对福耀香港增加投
资6,500万欧元,用于补充FYSAM流动资金。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补充 FYSAM 流动资金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局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
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投资对象福耀香港的基本情况
    福耀香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公司编号:
499632。福耀香港注册成立于 199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4,973.92 万美元,公司持有福
耀香港 100%的股权。福耀香港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福耀香港的资产总额为 20,756.66 万美元,负债总额为
11,107.14 万美元,净资产为 9,649.52 万美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964.64 万美
元,净利润为 13,570.16 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系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福耀香港的资产总额为 20,518.51 万美元,负债总额为
3,529.78 万美元,净资产为 16,988.73 万美元,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
润为-0.18 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系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对福耀香港增资金额为 6,500 万欧元,用于补充 FYSAM 流动资金,本次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福耀香港 100%的股权,本次增资无需签订投资合同。本次
增资完成后,2019 年度至今公司累计对福耀香港增资金额为 1.9 亿欧元(含用于购买
SAM 资产涉及的 58,827,566.19 欧元)。


    四、本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进行增资,用于补充FYSAM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
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向汽车厂商提供优质的集成
化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与汽车厂商的合作黏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增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
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和福耀香港签署、批准、呈报、执行与本次增资有关的所有事宜
和相关法律性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和福耀香港处理或在公司董事局授权范围内转授
权其他人员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六、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补充FYSAM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其流动
资金压力,有效降低其财务费用,是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
相关风险可控。


    七、备查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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