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
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
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发出表决票 9 张),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名(收回有效表决票 9 张),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
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德国
FYSAM 汽车饰件项目运营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
票。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6,500 万欧元,
用于补充 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FYSAM 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同时,为确保本次增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和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批准、呈报、执行
与本次增资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相关法律性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和福耀(香港)
有限公司处理或在公司董事局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
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德国 FYSAM 汽车饰件
项目运营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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