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0-028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补偿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收到土地补偿金的政策依据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五分公司厂区土地,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出让,受让人为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成交价款20.11亿元。公司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中约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15号)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给予土地补偿,即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对企业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补偿费用,不再另行计提基金(如遇及特殊情况,基金总额超过总价款数40%,超过部分从企业补偿中扣除)。
在企业应得土地补偿金(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中扣除已支付的土地补偿费201,494,700元整及利息(利息以财政部门认定的数额为准)及其他费用。
土地收购补偿金用于支持企业搬迁改造。”
二、本次收到土地补偿金的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部分土地补偿金2亿元。根据《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笔政策资金将先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政府补助,公司预计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的金额为2亿元,该补助资金的最终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上述补助将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
2、银行入账证明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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