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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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5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5 个
月的综合授信,该笔借款以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持有的山
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源煤业”)90%股权提供质押,
同时以金泰源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 。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
75,925.16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维持原有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
存续金额 75,925.16 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
2 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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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存续金额为 23,414.42 万
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延期,
延期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 23,414.42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存续金额 23,414.42 万元的中长期流动
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 2 年,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新安
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发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新安发煤
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
准。
    三、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
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
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存续金额为 46,454.06 万元的流
动资金贷款,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延期,延期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 46,454.06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康伟集团对上述存续金额 46,454.06 万元的中长期
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 2 年,继续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康伟集团 65%股权及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
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孟子峪煤
业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
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展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分行申请的存续金额为 50,136.76 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在维持原有担保

                                    2
和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目前该笔业务的
存续金额为 50,136.76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熙矿业对上述存续金额 50,136.76 万元的中长期
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 2 年,继续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华熙矿业 64.6%股权、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熙矿
业 2%股权和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
源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森达源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
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山煤业”)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4,95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
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
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
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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