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ST 银鸽 公告编号:临 2020-05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增持相关媒体报道事项
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6 月 3 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相关媒体报
道事项的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6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
函》内容公告如下: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 日晚间,我部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称公司第三大股东漯河市发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发投)拟增持公司股票。经监管督促,公司
于 6 月 3 日晨间发布公告,表示已向漯河发投函询,但截至目前漯河发投尚未告
知公司实际增持金额、具体增持计划等。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
有关规定, 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漯河发投核实并披露是否已增持公司股票,如是,请披露已增持公司股
票的数量、金额和时间。
二、请漯河发投核实并披露本次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数量、金额、价格区间、
资金来源及安排,并说明是否设置增持前提条件。
三、根据媒体报道,银鸽集团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漯河发投拟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 亿元。请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核实其获得有关
信息来源的具体路径,接受媒体采访并泄露未经核实信息的主要责任人。请漯河发
投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提前泄露有关信息的情况,及有关责任人。
四、请公司、漯河发投及银鸽集团核实并披露前述有关增持信息的决策过程、
信息传递环节,并向本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五、公司及股东银鸽集团、漯河发投应当严格遵循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相关信
息披露应当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你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信息披露
违规情形,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六、你公司目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被立案调查、可能触及面值退市等风险,
你公司应当及时做好风险提示,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
立即对外披露。公司、银鸽集团、漯河发投应当落实本函要求,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前核实有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工作函》所
述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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