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5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0-09),并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实施了首
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5 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791,8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成交的最高价为 5.62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 5.2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0,187,434.47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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