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欧浦:年报问询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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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42 号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1)请你公司充分提示退市风险,并说明针对近两年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2)请说明目前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人员构成及主营业务开展等情况。(3)请你公司董事会、年审会计师说明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仍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合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39亿元,主要为相关土地被收储产生的征收补偿收益。据披露,2018年6月,你公司FG座土地使用权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被予以征收及拆迁,并收到补偿款15,000万元。截止2019年末,你公司相关地块的房地产权证已交回发展中心,且已完成建设用地收回及产权注销手续。(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相关移交手续的办理时间,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说明上述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依据、会计处理及计算过程,并自查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准确。(2)请你公司说明相关补偿款在2018年收到但你公司在2019年确认收益的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报告期内,你公司冲回前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9,581万元,补充计提预计负债5,314万元,预计负债期末余额22.22亿元。请你公司详细披露与预计负债相关的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进展、所掌握的证据和承担责任的可能性等,并说明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依据、合理性及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预计负债的计提及冲回实现盈余管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7.27%,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7.92%,均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并说明与上述客户/供应商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7,371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35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具体内容、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对象基本信息、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发生额,并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预付款项的合理性,是否变相构成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报告期内,你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822万元,主要为法院拍卖你公司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647,523股股金产生的收益。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会计处理及计算过程,说明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3.14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2.63亿元,主要为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请你公司:(1)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原会计科目及用途、金额、转入原因、转换日、会计处理等。(2)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所处位置、建筑面积、用途、租金收入(如适用)。(3)补充说明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变动金额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的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烨辉钢铁”)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烨辉钢铁近年来的经营状况,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单位往来及借款”余额5,675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发生额分别为3,708万元、3,489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具体内容。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2.58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明细情况,自查并说明委托理财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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