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普矿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6月1日,上述授权有效期仍未届满。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1日,上述授权有效期仍未届满。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方式
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保本型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本次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6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晓 刘平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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