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高管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严守合规底线、加强风险控制,带领全体员工直面挑战,迎难而上,各业务条线努力开拓,积极进取,行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2019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根据《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
高管人员的考核按其所在岗位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收集行业相关数据、公司财务数据作为高管人员考核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根据《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公司2019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高管人员在考核年度内认真履职,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三、2019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构成,其中工资标准按照其所在岗位对应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当年度公司经营业绩、高管人员承担工作、贡献大小、年度任职期限及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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